总公司给分公司转款,什么情况下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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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1:25
关于总公司给分公司转款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收到或者转给同一企业族集团内各分支机构之间的款项时,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就可以免除所得税:
1.款项是由于全额或者部分无偿清偿负债而支付的;
2.款项是为补偿投资、回报股权投资、按照公平市价或者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转让而支付的;
3.款项是为了调整经营活动和资产权益构成而支付的;
4.款项是由总公司支付给子公司的投资利润、股息及亏损调整;
只要上述条件之一得到满足,总公司给分公司转款所得就可以免税。
拓展知识:企业在转让能力被立法认可的资产时,被转让的收入不算在企业所得之内,从而不受所得税的税法管辖,也就是说可以免税的。
2023 01/2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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