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注会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甲公司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A注会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来说明对应数据未经审计。
(2)乙集团公司2020年12月份开始使用新的会计信息系统,因对新会计信息系统操作不熟练,财务人员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核算混乱,导致无法对合并报表中的大部分财务数据实施审计程序。A注会认为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广泛,拟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3)A注会无法就丙公司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拟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A注会在审计报告日前取得并阅读丙公司2020年的年度报告,未发现其他信息与财务报表有重大不一致,拟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其他信息部分说明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逐项指出A注会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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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6 01:05
(1)恰当。审计注会应当向客户管理层和董事会说明,由于上期财务报表未经过审计,因此乙集团不能对对应数据提供可靠的信息。
(2)恰当。由于乙集团财务信息混乱,因此A注会不能实施充分程度的审计程序,应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3)恰当。A注会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出保留意见,并根据年度报告检查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若无重大不一致,应具体说明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拓展知识:审计注会在处理审计报告时,应当根据审计标准的要求,在做出审计意见前充分了解客户的业务及财务状况。同时,A注会还应当提醒管理层和董事会,在财务报表中出现的信息是否可以被客观报告者所信任,是否充分反应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在客观报告者经营状况的变动情况下,是否可以被客观报告者所认可的。
2023 01/26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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