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20年6月1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六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00元,原材料验收注明的价款为六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00元,原材料验收入库,该企业开出并经开户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面值为67800元,七三个月交纳银行承兑手续费33.9元,其中增值税税额1.92注明的价款为六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00元,原材料验收入库,该企业开出并经开户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面值为67800元,期限三个月交纳银行承兑手续费33.9元,其中增值税税额1.92元,2020年9月1日商业汇票到期,企业通知其开户银行以银行存款支付票款,假企业编制如下会计分录:6月1日开出并承兑商业汇票购入材料的分录,6月1日,支付商业汇票承兑手续费的分录,9月1日,支付商业汇票款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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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7:05
6月1日开出并承兑商业汇票购入材料的分录:
原材料:67800
增值税应纳税额:7800
应付账款:67800
6月1日,支付商业汇票承兑手续费的分录:
银行承兑手续费:33.90
应付账款:33.90
9月1日,支付商业汇票款的分录:
银行存款:67800
应付账款:67800
拓展知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原材料时,应依照增值税法律规定,以原材料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税额作为该原材料的购入成本和应交税额,编制购进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2023 01/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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