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残疾人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残疾人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我们每个月支付劳务公司一笔费用(残疾人的工资和交社保的费用,以及服务费),这个残疾人计入我单位的残疾人,支付的这工资能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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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6:42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为残疾人支付工资,并根据残疾人的工作而给予适当报酬。残疾人劳务派遣企业在雇用残疾人时,应当为残疾人支付合理的工资,并开具能够证明残疾人收入的工资票据。残疾人的月工资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从而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的财政压力。此外,残疾人月工资费用也可作为社会保险费的计算依据,从而给予企业一定的减免。因此,企业雇佣的全职残疾人的月工资费用是可以加计扣除的,但具体金额还需要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明确。此外,雇佣残疾人的企业还需要遵守《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尤其是残疾人工作权益的保障,因此,企业在雇佣残疾人时,应当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3 01/2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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