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问一下,我公司是移民服务行业,之前公户上收到一个客户转入的移民服务定金7万多元,当时暂未开具发票。现在因客户个人原因,客户不搞移民了,需要我们向其退回5万多元定金,余下的2万元左右算是我们对客户的前期服务费,不作退回。这样的话,这2万元是否需要当作收入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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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应用领域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定金和预付款,发票开具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发货出库时开具,该客户不搞移民了,所以不会发货,所以无须开具发票,客户的定金可以直接退回;第二种,货物服务不出库时,经协商,我司对客户提供服务费收取,我们根据该客户的需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里标明该服务费是移民服务定金中客户退回部分,可以解决客户及我司的税收相关问题。拓展知识:定金及预付款货物未出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发票,但不得超出客户实际支付的款项。
2023 01/2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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