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公司和其他公司一起投资入股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新公司22.8月成立,但是我方公司还未实缴出资(也未投资其他任何实物资产),我方22.8月应该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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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4:08
22.8月,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式进行记账。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公平原则,我方应当将未实缴出资额记入“其他应收账款”栏目中。也就是说,在22.8月,我方公司应当记入“其他应收账款”栏目中,记载投资未实缴出资的金额,同时,我方公司应当记入“其他投资”栏目中,记载投资后的账面余额。
拓展知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者投资其他公司时,必须及时实缴出资,才能将投资纳入本期财务报表,应由投资者支付并缴纳有关印花税和其他费用。投资者把投资出资未实缴成功时,应当将相应的投资收益记录到非流动资产中,以反映投资者实际所占有的股权比例。
2023 01/25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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