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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个人与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 2012年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从经营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0000元,计算承包人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怎么解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2:05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首先,根据承包人经营招待所实现的经营利润85000元,扣除按合同规定的20000元承包费后,得出其实现的净利润为6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凡是从事营业活动获得的净利润,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减去3500元 所得税附加收入,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3000元。 计算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以后,承包人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3000元。 拓展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的税率与附加的规定如下:(1)凡是从事营业活动的个人的净利润,税率20%,减去3500元所得税附加收入;(2)凡是从事非营业活动的个人的净收入,税率为10%,减去800元所得税附加收入。
2023 01/2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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