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外购原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已开具运输业专用发票;
(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3)销售自产化妆品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73万元(含增值税),向购货方收取手续费11.3万元(含增值税);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6.3万元;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取得的运输发票已经税务机关比对。要求:
(1)计算该公司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该公司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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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1:31
(1)根据月初进项税额余额,该公司应交销项税额=销售收入2373万元×17%=403.01万元-手续费11.3万元×17%=1.91万元=401.1万元;
(2)该公司当月进项税额=原材料30万元×17%=5.1万元+机器设备2万元×17%=340元=5.44万元;
(3)该公司当月应纳新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401.1万-进项税额5.44万=395.66万元。
增值税是指以货物和劳务为对象,以销售价格、购销数量和税率为基础,税收当事人增加成本所应纳税款的税种,也叫消费税。按照中国税收法规,增值税是由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购买入境货物或import services时缴纳的税款,也叫税收负担。增值税的征收法是逐步的,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每一步抵扣前一步已经交纳的税款,确保增值税负担不会被反复征收。
2023 01/2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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