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代理服务费是不是应该记费用,不应该记成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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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1:20
按照财务会计的原则,老师代理服务费应该列入费用,而不是列入成本。老师代理服务费是指对家长、学生和老师提供代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是本期发生的费用,是当期收入成本结转的不可成本结转部分。老师代理服务费不仅是公司直接支付的,还包括家长支付给老师的代理服务费,可以从公司负责人口头确认,也可以从公司收发存款账户中保存的有效凭证证明。因此,老师代理服务费应该记入费用,本期支出公司应按照实际付出的代理服务费计提利息,计入费用。
拓展知识:老师代理费只是一种支出,而支出不等于成本,费用和成本有着很大的区别,它们都表示本期发生的经济成本,费用是本期可以计入本期损益但成本不可计入本期损益的经济成本,而成本是本期可以计入本期损益也可以计入期末资产但费用不可计入期末资产的经济成本。
2023 01/2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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