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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只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偿还和取得这个关于短期借款的说法,正确吗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1:07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不正确。短期借款科目,既要登记借方本金,也要登记贷方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和利息的偿还情况。借方代表借入方所收取的本金,贷方代表借出方收取的利息。短期借款对于财务会计而言,同样是要登记借方本金,而本金的偿还则要在现金科目和短期借款科目中同时登记,以表达支付现金的事实。此外,短期借款还要登记应付利息,这样才能体现出借款者取得的收益和支出的成本,以便于识别支付和回收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 短期借款不仅仅涉及本金和利息,还可能涉及手续费和财务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申请人和借款人之间可能订立担保协议,由于担保约定的存在,这些费用也会反映在会计账簿中。因此,只登记借方本金和贷方利息的偿还,是不能真实反映短期借款情况的。
2023 01/2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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