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用他个人名字汇款到我们对公帐号,要求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的公司名称。购买方与汇款进来的汇款方不一致。这样可以吗?金额在7千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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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9:38
可以,不过在针对此类情况,中国财政部已经提出了详细的规定,由于购买方和汇款方不一致,相应的步骤需要得到客户同意,您可以先要求客户发给一份授权书,内容应包含:1.客户的公司名称;2.客户的个人名称;3.客户的联系方式;4.客户的财务负责人名称;5.金额;6.购买方收款账号;7.客户完整的发票信息: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等。
另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严格的开票要求,须在此类情况汇款进来的情况下,客户公司需要提前报备购买方用于开票的账号,报备内容应包括:1.客户的发票抬头;2.客户的纳税人识别号;3.客户的开票地址、号码。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在不一致情况下,收款账号资金不低于7000元时,须由客户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如:客户的公司银行流水单,财务负责人的授权,企业财务对账报表等等,鉴于此,建议您在开具发票前请客户提供上述资料。
2023 01/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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