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有没有规定企业连续12个月累积的开票金额超过2000万就会自动转为中型企业的说法 然后交税就按盈利的50%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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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1:33
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企业按照其开票金额累计发生额超过两千万元的,可认定为中型企业。转换后,企业应以营业所得为税基,盈利部分提高至25%,超出部分按30%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其增值税缴纳机制可按照盈利的50%比例缴纳。
以上是关于企业连续12个月累积的开票金额超过2000万就会自动转为中型企业,相关增值税缴纳的说明,其中营业所得盈利部分改提高至25%,超出部分按30%税率,而增值税缴纳按照盈利的50%比例缴纳。
说明完之后,我还想拓展一下知识点,就是企业不论规模大小,都要根据其营业收入及可抵扣费用等情况缴纳所得税,每年有新增、减少及收回的费用都是应当定期汇总确认的,从而进行适当的税务报告和缴税准备。
2023 01/2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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