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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司18年签订了一个销售合同,例50万,已发货两批,已开票两次,已收款。今天发现送货单的价格,第二批中有的单价比合同低,有的单价比合同高。造成我司少收款22100,同时也少开票22100.对方公司现在不接受补差异票,要么冲红18年开的票,重新开具,退款,再走支付流程。请问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例如第二批的差价我能不能算在第三批里,加大销售单价。同时需要修改合同不?老师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使我单位收回22100的差价款同时,不作废以前年度的开票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9:55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公司进行协商,双方协商确认改做补差异票,按合同价格再开一张补差异票,然后继续走支付流程,确保收回差价款。如果对方公司不同意,那么可以就第三批调整商品价格,以收回差价款,但是需要修改合同,即合同签字双方确认同意第三批商品价格调整,调整的差价由双方发生。如果需要修改合同,那么可以就修改部分关键条款,双方签字即可,无需重新签订新合同。
2023 01/2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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