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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们老板是公司法人,有时候会从公司账户转账到自己私人账户,然后用私人账户支付费用,比如买材料或者劳务费都是自己账户支付的钱,然后会统一合计开张发票过来,请问这样是可以的吗?是不是只要有发票就可以呢?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9:13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从目前法律规定来看,您提到的情况是不合法的。按照国家关于营业税收的法律规定,涉及到出资购买材料或劳务费的支付,都要通过公司账户中支付,而不能由公司法人从自己私人账户中支付。另外,发票必须是公司账户开出,而不是私人账户开出,否则也是不合法的。 拓展:按照国家营业税收的法律规定,只有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收入,才可以征税收缴,而个人收入或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收入(比如投资收益)则不受此规定。
2023 01/2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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