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去年暂估入账后,今年4月份收到发票,冲减了原来的暂估分录,把账做到了今年,但汇算清缴时是算到去年的,增值税抵扣是算到今年的,怎么处理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8:52
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需要算出今年和去年的税金,再进行比较。如果税金相同,那么可以按照原有的估计分录进行处理,税金按照去年的真实增值税进行缴纳;如果税金不同,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增值税和汇算清缴税分别结算到本年度和去年度,以确保税务报表的准确性。
以上是有关今年和去年暂估入账后,收到发票冲减暂估分录后的处理方式的简单说明。拓展知识,其实在暂估分录和发票冲减后,为了确保税收正确,还需要对应的差额账户和进项税额账户的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
2023 01/23 19:0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