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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有实际购销业务的是购买方A,供货方B,因购买方A缺少资金,所以将C公司加入供应链中,变为A付款给C,C开票给A,然后C付款给B,B开票给C,C由此进销项抵消,但实际供货方B直接发货给A,并不经过C,AC、BC之间都有单独签订购销合同,请问这是否涉及虚开发票?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8:28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这种情况不涉及虚开发票,购买方A、供货方B及中间融资方C三方之间的发票业务是实名报销,每方都有实际的票据,合同是有效有效的,完全符合税务法规,开票内容真实有效。拓展知识:根据《税收征管法》,虚开发票指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内容、金额、税率等有违反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规定,不对应取得实际经济效益,仅用于取得财税优惠或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2023 01/2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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