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公司对公账户给个人打款,收款方个人给我开了一张以公司的名义开的发票,这种是可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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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7:06
是可以的,这种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票的收付方可以与发票的有效可更换性物品的买卖方不一致的,对于个人作为收付方的,在开具发票时,收款方可以使用其单位的名义。”因此,您的情况可以符合要求开具发票,可以作为有效的税收凭证。
拓展知识:根据《发票管理条例》,发票有税收发票、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等多种类型;税收发票包括增值税正数发票和增值税抵扣发票二类。税收发票是企业纳税的基本证明文件,具有收支双方的纳税证明功能,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法律证明收支的事实,也可以作为出具报表时的财务凭证。
2023 01/2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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