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是购买方,销售方一张发票需要退回,发票已勾选抵扣;这个月开具了红字信息表,还未收到红字发票,请问需要做什么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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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4:22
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由于发票已经勾选抵扣,因此需要销售方给购买方退回该票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对发票进行做账务处理:
一、针对购买方,取消已勾选的发票抵扣,在账务管理系统中变更该发票状态;
二、将本期发票抵扣金额退回给销售方,完成购销双方的应收应付对账;
三、完成本期发票的红冲操作,即发票的负金额登记,以及记录发票号码,在做账务处理;
四、根据不同的账务计算,完成本期发票的累计应付款和累计实付款;
五、收回已勾选抵扣发票,完成本期发票的抵扣抵付款;
六、红字信息表及红字发票的登记,完成红字信息表的制作;
以上就是针对发票原来已勾选抵扣,需要销售方退回的情况,需要做的账务处理说明,以便双方可以正确的登记发票,以及完成发票的核销抵扣,避免双方出现不争的增值税税款结算误差。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出纳人员在处理税票时,应当对红字发票和零税率发票有更为严格的处理流程,以确保税票正确有效的登记。
2023 01/2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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