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物业先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之后A公司付款,用该地址注册了B公司,AB公司之前不是母子关系也不是总分关系,如果后续物业开发票给B公司,那AB签代付合同,能否让两家公司都能够正常做账,是该笔业务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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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2:33
对于A公司与物业之间的租赁合同,A公司在付款后注册了B公司,这两家公司之间没有母子关系也没有其他总分关系,如果物业开发票给B公司,AB两公司之间签订付款代付合同,那么AB两家公司就可以正常做账,但是这样也要看两家公司是否都符合税收证书的要求,遵循税务税务登记等相关规定,才可以拥有做账的资格。此类业务是可以完整的,但是还有其他的方面要进行考虑,比如有没有相关的法律风险要排查,以及是否合规,否则就将会出现严重的法律后果。拓展知识:在进行此类业务时,最好先进行相应的法律风险评估,以保证业务的完整性,避免出现严重的法律问题。
2023 01/2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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