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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资产负债表上存货的期初数+增值税申报表进项税额累计数/13%—利润表的营业成本—固定资产本年增加数=存货的期末数。这个公式成立吗?背后的逻辑是存货的期初数+本期购进—本期发出=期末数。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0:55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个公式并不能完全准确,因为它只考虑了本期购进和本期发出,而忽略了其他因素。资产负债表上存货的期初数除了包含本期购进的存货外,还包括上期未销售出去的存货,而增值税申报表进项税额累计数仅包括了本期进货时需要缴纳的税金,而不包括本期销货所产生的应交税费。因此,可以把存货的期末数表述为期初存货+本期进货-本期销货+本期应缴税费-(本期营业成本+本期固定资产增值)。 存货在财务会计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直接影响企业的收益和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应该全面考虑和精确计算存货的数量,以保证有效的财务管理。此外,在计算存货的期末数时,应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特征,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如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以确保计价精确无误。
2023 01/2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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