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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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2 22:35
根据税收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在“其他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栏内加计扣除:
1.购买替代品支付的进项税额。
2.机动车购置税支付的进项税额,但机动车销售给其他单位或机关时,不得加计扣除。
3.在加工、修理、制作、加工修理、安装等劳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购买替代品支付的进项税额,以及购买的二手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
4.由供应商投入财力建设的、以及由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以及技术协助支付的进项税额。
5.在购买耗材、辅助材料,改造、拆除建筑物支付的进项税额。
6.购买增值税普通销售商品、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综合发票按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时,支付的进项税额。
此外,2019年1月1日起,税收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增加了“印花税支付的进项税额”项目,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加计扣除印花税支付的进项税额。
拓展知识:除了进项税额加计扣除,还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增加企业所得税减免,比如财税优化,利用有效投资增加企业额外收益,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双赢,以及利用税费减免、简化税收程序等政策优化税收。
2023 01/2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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