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300万元;本月海关核准免税进口料件价格为80万美元(对免税购进甲企业采取购进法)。当月内销不含税销售额为500万,当月出口商品FOB价为100万美元,当日外汇牌价为USD1=RMB6.5,出口商品退税率为9%。1、求企业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写出与企业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会计分录。2、求企业当月应纳税额。3、求企业免抵退税额,实退税额与被抵消的税额。并作出相应会计分录。4、根据上述材料,求企业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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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2 22:07
1、企业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300万元)+本月海关核准免税进口料件价格(80万美元)=38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税会计分录为:
应交税费(应税收入)380 万元
免交税费(应税收入)380 万元
2、企业当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收入(500万元)× 17%=85 万元;
3、企业免抵退税额= 出口商品FOB价格(100万美元)× 9% × 6.5=5.85 万元;实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5.85 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80 万元)= -374.15 万元;
被抵消的税额=免抵退税额(5.85 万元)-实退税额(-374.15 万元)=380 万元;
免抵退税额和被抵消的税额会计分录为:
免交税费(应税收入)5.85万元
免交税费(应税收入)-380 万元
4、根据上述材料,企业留抵税额= 当月应纳税额(85 万元)- 实退税额(-374.15 万元)=459.15 万元;
企业在完成一月份的业务之后,根据应税收入及应纳税额计算,其应纳税税额为85 万元,而出口退税后国家给企业实退的税费为-374.15 万元,因此企业留存税额为459.15 万元,企业留存税额会计分录为:
应交税费(应税收入)85 万元
留存税金459.15 万元
拓展知识:企业留存税额是指企业实际应缴税费比应纳税费高出的部分。企业留存税额会在企业进行税务汇总结转时,汇入企业负债账面,并作为企业缴纳下一个会计期间的税费基数。企业缴纳的税费,应当以留抵税额为准,未超出留抵税额的,国家给予企业实退。
2023 01/22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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