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税)。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纳税筹划方案。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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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2 22:03
在“租货改仓储”的方案中,不同的房屋租金有不同的税负。另外,房产税和增值税对甲公司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改变房屋使用方式时需要慎重,如果房屋转变为仓储类型之后,实际收益仍然是出租行为,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上的风险。此外,在企业可以将房屋用于商业租赁的情况下,这种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税务负担减免,从而导致企业可能面临被追缴税款的风险。
因此,企业在申请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正确把握房屋的使用方式并严格遵守税收规定,以防止房屋转变为仓储类型之后,实际收益仍然是出租行为,从而面临税务上的风险。同时,企业还需要做好财务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必要申请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企业还需要做好财务分析,以便了解企业的税务负担情况,以避免被追缴税款的风险。
2023 01/22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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