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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以即期信用证结算。A公司在收到X银行的相关信用证后发货。当货物在途中时,A公司得知B公司申请破产的消息。A公司能得到付款吗?请分析情况并给出理由。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2 21:04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对于A公司来说,要想能得到付款,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可能因出口合同的具体内容而异。一般而言,如果出口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B公司申请破产,A公司就不会得到付款。只有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B公司申请破产的情况下,A公司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付款。 此外,如果A公司已经收到信用证,就可以通过信用证机制选择特许结算或不特许结算进行索赔,以便获得付款。特许结算主要是指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同意支付价款给A公司,以偿还其对B公司的债务。然而,如果银行拒绝支付价款,A公司就不能获得付款。 因此,A公司想要获得付款,必须根据出口合同的情况,再结合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处理情况来评估。 拓展知识:特许结算是指银行批准基于现有的信用证规定和当时的交易环境,以免除买方的债务为条件,允许卖方以贴现价格获得信用证有效的价款。
2023 01/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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