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的个体经营,2020年因业务需要,在同一地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个体经营人为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目前个体经营为主,公司仅面向一般纳税人交易时使用,没有违规违法行为!账务为记账公司代理记账。规模很小,年业务量不超50万。我想咨询下这样有没有什么税务风险,我需要怎么整改。好多非一般纳税人客户,均为个体开发票(普票居多,专票一年1万左右)。普票未达起征点。 公司交易时均实开发票,对公转账。极少零售商品存在现金交易,数额很小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2 20:48
该情况下,主要存在以下税务风险:
一、发票风险:非一般纳税人客户交易时均为个体开发票(普票居多,专票一年1万左右),而普票未达起征点,这会有可能引起发票错误或虚假开票。
二、现金交易风险:个体经营者又极少存在现金交易,数额很小,这样会增加未缴税款的风险。
三、其他税务风险:个体经营者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缴税的时间有可能会出现交叉,把税费转移出公司,从而规避个体经营者应缴税款,这又将增加未缴税款的风险。
对于上述税务风险的整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把开票标准提升至国家规定的起征点,以满足发票要求;
二、禁止现金交易,每笔交易均要开具发票或收据以证明;
三、如果发现税费转移行为,需要收集好证据,以便辩解;
四、及时缴纳税款,对税款的缴纳有一个很好的记录,以免造成滞纳金的增加。
2023 01/22 20:5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