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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公司是废旧不锈钢回收企业,下游是个人,不能开具发票,请问这个行业只能用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抵扣凭据么?我们自制凭据可以么?写明收款方的数量,金额,汇款凭据。可以作为所得税税前抵扣凭据么?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9:43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复: 答:对于废旧不锈钢回收行业,开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抵扣凭据是必要的,因为回收行业主要与个人对接,个人不能开具发票,但是废旧不锈钢回收企业可以自行设计凭据,凭据上面只需写明收款方的数量,金额,汇款凭据等,但是这样的凭据有效性和可信度较弱,不能充当所得税税前抵扣凭据,可作为通知或者做参考,但不具备财税上的法律效应。另外,所得税税前抵扣凭据,除了发票还有其它税务机关认可的抵扣凭据,如定额凭据,委托支付凭据,保函材料等,这些主要是使用于增值税新计算机器及部件、购买机动车等行业以及一些特殊抵扣类产品,例如出口退税、办学抵扣等。
2023 01/22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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