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10月26入职,月薪7200元(应发工资,没有扣除个税和社保前),2021年十二月离职,按照N+1赔偿,减去个税,应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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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6:56
2009年10月26日入职,按照N+1赔偿,月薪7200元(应发工资,没有扣除个税和社保前),2021年十二月离职,计算方式如下:
1.获得应发工资的小计:
根据N+1计算法,截止2021年十二月,一共累计的工作日期小计为13 年和 2个月,月薪7200元,累计总工资应发金额为:(13 年和 2个月 × 7200元)= 1363200 元。
2.个人所得税:
以起征点为3500元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离职时扣除个税应按照个人月度所得收入计算,1363200元÷(13年和2个月×12个月)=7200元,7200元收入需扣缴个税:税前收入7200元,应纳税所得额:(7200-3500)=3700元。 个税计算:(3,700 - 1,500) × 20% = 430元。
3.最终应得金额:
根据以上计算,最终离职所应得金额为:1363200元-430元=1362770元。
拓展知识:
N+1计算法:指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该员工在企业的就职期限的某一月薪金作为赔偿金的基数,超出期限的每一月薪金数额增加1%,即N+1计算法。
2023 0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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