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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刚找到十一年前的增值税发票,当年未抵扣,现在还能用吗?怎么做账?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2:13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老师好,根据中国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发〔2002〕53号)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税期限为专票开具的当月的第20个营业日,过了期限就不能再使用专票了。因此,十一年前的增值税发票,如果超过当月第20个营业日就无法使用,也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 关于做账,针对超过期限的发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原发票报送至税务机关登记注销,并附有重新开具发票申请表; 二、做好发票管理,严格按照发票登记管理制度使用,防止发票重复使用; 三、及时更新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可以抵税的有效发票。 另外,结合现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建议纳税人加强企业增值税发票的报销管理控制,以及及时报送有效的发票资料,以减少税收优惠政策的漏洞,并且可以避免税收违规处罚。 拓展知识: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对经济活动提供的税收减免或免税政策,可以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税政策、税收减免政策、抵税政策以及免税政策等。
2023 01/22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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