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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一般纳税人,甲方支付不出来工程款,支付给我司一套房子,现在还没有签购房合同,我司想以把这套房屋写在个人名下,然后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出来的钱用于公司运营,这样算公司与个人的买卖么?是否需要交税?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1:51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答案: 从所示情况看,受让方(买房方)是一般纳税人,所涉及的房屋写在个人名下,再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出来的钱用于公司运营,二者之间并不构成公司与个人的买卖行为,纳税义务也不会产生。但是,买卖双方仍需考虑房屋抵押期间的纳税义务。若是抵押期间个人增值税收入超过限额,则个人需要按照增值税办理报税。此外,个人出售房屋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以及财产税等。所以,买卖双方在进行这一买卖后,仍需要留意自身的税务义务,才能更好的避免税务上的纠纷 。 拓展知识:房地产税若买房时未办理营业税税票,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被责令改正,同时要支付滞纳金,在最高额度内可以被处以罚款,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延期缴纳营业税税款,甚至封存财产,直至罚款被缴清。
2023 01/2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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