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票限额,我一个服务项目要分多张开具,那我每张发票都是数量填“1”,单位填“项”,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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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1:31
答:不能这样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律规定,发票的开具、使用、收回、登记、查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发票应当开具准确、完整,发票及其封套、复本应当加盖税收关系有关人的财务公章;
(2)发票的金额、税率、税额应当与其封套上的原价税及总价税相符,服务项目应当明确和正确;
(3)发票上填写的数量、单位应当与购买或销售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符;
(4)经营者发票的发票号应当统一管理,发票号不得失效或重复,每张发票号上印章应当清晰、完整;
因此,如果一个服务项目要分多张发票开具,那么每张发票都是数量填“1”,单位填“项”是不行的,应当根据购买或销售的服务项目,填写购买或销售数量,并正确标示金额、税率和税额等信息。此外,发票是在经营者的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记账凭证和财务会计凭证,必须履行完备开票、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销项时销管备案等税务规定,以保障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023 01/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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