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请问销售发票开给分公司 但是客户总公司付货款回来。这样可以么 该如何做账那
你好,不可以这样操作,这样会导致发票流与资金流不一致
如果说让分公司出一份证明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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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0:09
可以让分公司出具一份财务证明,证明其已向客户总公司结算过货款。这份财务证明可以当作凭证,即可以让开票方放心地开具发票供分公司凭证,也可以让客户总公司放心地付货款。财务证明应当包含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等内容,由分公司总经理之类的签发即可。此外,如果该笔货款需要经过多方结算,可以让分公司出具收支明细账户,可以更加清晰地表明结算流。如此,便可以避免发票流与资金流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2023 01/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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