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接了一项工程,甲方要求对方提供的清单和税率开具发票;分别:软件类6%、施工类9%、销售类13%;销售类主要是电子产品,包括电脑主机,投影机,电视等等,请问老师,这个属于多媒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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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9:41
多媒体是指利用多种媒体(包括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的融合来传递信息的技术。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从技术角度看,电脑主机、投影机、电视等统称为“电子产品”,可以认为是“电子设备”,而不属于“多媒体”。
这里可以给出一个拓展知识:多媒体技术包括图像处理技术、数字音频和视频技术、信息可视化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图像处理技术涵盖了对于图像、图形、文本、三维模型等数字信息的加工;数字音频和视频技术是指录制、处理和传播声音、图像和动画的技术;信息可视化技术指的是人们使用多媒体的形式将抽象的数据通过图表、图像、动画等方式可视化的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则是使用计算机模拟环境与用户进行交互的技术。
2023 01/2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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