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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酒厂2021年3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无偿赠送客户品尝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答:从量税额=0.2×2000×0.5=200(元),从价税额=[0.2×35000×(1+10%)+200]÷(1-20%)×20%=1975(元),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问:1.从价税额计算为什么加上从量税额200?2.为什么÷(1-20%)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8:50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1.从量税额是由免收定额税率计算出来的,由于每斤的定额税率为0.5元,因此从量税额200就是每吨2000斤白酒对应的税金额。加上从量税额就等于总的应缴消费税。 2.利用比例税率计算应缴消费税的公式为:从价税额=[生产成本+从量税额]÷(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因此,在计算时需要÷(1-20%)。此公式中1-20%=0.8,表示扣除20%比例税率,使得从价税额等于20%比例税率的值,即1975元。 拓展知识:定额税是根据不同税种分类,给出相应纳税单位应当缴纳的税额或免征的基础,这种税种的税额在当地政府税务行政部门公告后开始实施,纳税人不得有异议。比例税是按照销售额或收入额的比例计算纳税,比例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从价税额=(销售额或收入额+从量税额)÷(1-税率)×税率。
2023 01/2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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