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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企业2018年度为小规模纳税人,合同相对方招标要求9%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票,合同约定2018年付款,但合同相对方未付款,我企业也未确定收入,2020年合同相对方给了一部分工程款,同时我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给合同相对方开了9%税率专票,现在税局查看合同,要求我在2018年2019年,确认合同约定收入,我企业该如何做账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8:2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针对您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根据实际情况详尽记录,例如:实际的收款时间,金额,付款方等细节; 2、确认收款之前,确认合同财产收入额,可以采用内外部认证方式,选择合同签订前余下未收取款项减去2018年收取款项,确认财产收入额; 3、填制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具体增值税税率根据合同约定; 4、检查财政税务局出具的认定书,填写指定的核算表等相关资料; 5、正确填写税收返还的财务分析账目,以便及时跟踪账务,更新财务报表。 以上步骤不仅可以满足税局查看合同的要求,还有利于企业自身信息核查。此外,企业还要加强内控,做好收入流向的登记,及时准确的填写财务账目,及时递交税务申报资料,保持财务透明,可靠的财务账目及时准确的申报税费,确保税收确实、准确、公平和可控。
2023 01/22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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