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自产的货物一批,做视同销售处理,我入账是,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商品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我按照公允价值计征增值税,那我想问问,这视同销售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这入账的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还需要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吗(不属于公益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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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9:02
这批货物的收入作为视同销售的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这笔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是不需要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的,但是这要具体看捐赠方的捐赠主体,若对方是企业法人则不需要另外缴纳税款,若对方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则需要另外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收入类别,是否是营业性收入,或者是其他收入,相应的减免税申报政策也有不同,因此,企业在此项视同销售后的收入所得税的缴纳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拓展知识:税务上,捐赠也是一笔费用,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的一笔捐赠,其财务处理一般是贷方科目为捐赠支出,借方科目为库存现金。捐赠支出作为一笔费用,与企业所得税没有关系,企业可以在作废凭证中同时存在捐赠支出和库存现金两项计入财务支出,通过结转来纳入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收内。
2023 01/21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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