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2018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管理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3)2016年度、2017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有关纳税事项。(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4)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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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1 08:36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第七款规定,销售费用可以扣除,企业可以准予扣除1000万元销售费用,其中包括800万元广告费用。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第八款规定,企业可以准予扣除200万元财务费用,其中包括160万元支付给管理企业借款一年利息。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第九款规定,企业可以准予扣除1100万元管理费用,其中包括200万元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
(4)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销售额+债券利息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应税所得项目的进项税额-减免税额)-(已经确认的亏损部分-前2年度累计抵减)=8000+240-5100-1000-200-1100+600-60-(70+40)-(70+40)=400万元。
(5)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所以企业201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00万元X25%=100万元。
拓展知识:企业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受中国税法条款的影响,税法中规定了可以准予扣除或者可以累计到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的费用,这些费用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计算,以便准确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2023 01/2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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