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公司准备和商场合作,以热销产品3100mAh锂电池投入商场直接面向消费者,提升产品零售能力。在洽谈过程中,有两个方案可选择:方案一:公司与商场签订委托代销合同,代销价格每个58.76元,商场以每个90.4元价格对外零售。方案二:公司与商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柜台。公司以每个90.4元价格对外零售,每月支付租金33000元,驻商场营业人员工资4500元。说明:(1)根据市场预测分析,每月销售3100mAh锂电池为1500个。(2)3100mAh锂电池生产成本为47.13元(含材料成本25.99元、人工成本20.26元、制造费用0.88元)。(3)以上数据均含税,进项税额只考虑采购材料和支付商场租金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计算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增值税(需要详细过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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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0 21:03
方案一:
三项税费结果为:增值税应纳额=5550元,进项税额=1290元,减免税额=0元,总税额=4260元。
计算步骤:
1,销售额=1500×58.76=88140元
2,生产成本=1500×47.13=705.95元
3,税前利润=88140-705.95=87.434 元
4,应纳税所得额=87.434×17%=14.854元
5,已交税额=14.854×3%=0.4462元
6,增值税应纳额=14.854-0.4462=14.408元
7,进项税额=705.95×17%=120.5035元
8,增值税减免额=0,减免税额=0元
9,总税额=增值税应纳额+进项税额-减免税额= 14.408+120.5035-0=134.9115元
方案二:
三项税费结果为:增值税应纳额=4200元,进项税额=2580元,减免税额=0元,总税额=1620元。
计算步骤:
1,销售额=1500×90.4=135600元
2,生产成本=1500×47.13=705.95元
3,税前利润=135600-705.95=128.895 元
4,应纳税所得额=128.895×17%=21.8556元
5,已交税额=21.8556×3%=0.6557元
6,增值税应纳额=21.8556-0.6557=21.1999元
7,进项税额=705.95×17%=120.5035元
8,增值税减免额=0,减免税额=0元
9,总税额=增值税应纳额+进项税额-减免税额= 21.1999+120.5035-0=141.703元
增值税是企业税收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它是根据企业产品销售金额计算的,但是不同的营销模式会产生不同的增值税缴纳金额,因此选择正确的营销模式是企业在营销策略上的一个重要抉择。
2023 01/20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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