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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给甲方开完发票了,他们还要开个收据,这即开发票又开收据的符合规定吗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8:43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结合具体情况回答:从《发票管理办法》和《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来看,发票和收据不能同时开具,即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和收据,则不符合规定。 发票是由国家认可的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一般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收据是一种无法律效力的普通凭证,收据虽然不具备发票的优点,但可以表明收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双方的财务记录。 总之,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和收据,则不符合规定。不过,为了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可以开具收据凭证,表明乙方已向甲方开具发票,可作为甲方税务申报使用。 拓展知识:发票除用来核算企业的发票购销收入外,还可作为企业税务的记录和缴纳的凭证,是企业税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企业准确缴纳税款,确保企业税收合规经营,减少企业的税务风险。
2023 01/2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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