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接了一个建筑装饰的工程,在项目上产生的电费大约有20万左右女,但是供电局那边发票开具的购买方信息是业主的开票信息。那我们要将这20万入账的话,可不可以以发票+情况说明或是协议(我们跟甲方的一个情况说明,大致意思是证明这笔电费实际是由我们公司来承担的)?可以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入账么?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8:15
可以的,你可以以发票+情况说明的方式进行入账。应该让我们的电力分销商提供开票方的开票信息,以及我们对甲方的情况说明,可以将这20万电费的费用纳入公司的收入内。同时,应该确保这一情况说明的真实性,以及该情况说明中所涉及的相应电费的事实性,以防止业主反悔或抵赖。另外,电费数量可能会有波动,可以每月审计公司的电费支出,以确保所缴纳电费的准确性。
这类情况实际上属于不直接履行义务的费用,因此需要事先定义其支出标准,以保证它们可以正确地纳入公司财务收支中,并有助于正确核算相关支出的税收等。
2023 01/20 18:2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