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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们是一家防火门生产,销售,安装企业,我们可以只卖产品给工地,由客户自己找人安装,也可以由我们安装,我们安装的话是属于兼营按13%和9%来开票吧,但我们为了省事通常都是全部开13%的发票。有时候甲方觉得13%太高了,要求我们全部开9%的,合同签的也是9%的税率,如果被税务局认定少交税了,这是算我们的错呢,还是算甲方的错,因为不管9还是13都是由他们出的嘛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4:4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个情况算是双方都有过失。如果甲方要求全部开9%的发票,乙方不知情,照办的话,会被税务局认定少交税,乙方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为乙方有营业税核定义务,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税率,并且保证按照相应税率开具正确发票。如果因乙方原因少缴税,乙方应对应履行义务。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合同签的税率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也可以增加约定税率,以规范发票开具,防止少缴赋税。同时,乙方也要注意,不能因为客户要求,违反国家规定税率标准,少缴税。 拓展知识:企业开具发票,不仅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率标准,还要注意税收征收和管理条例、税收减免管理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以及完整准确记载发票内容,做到公正公平,避免少缴赋税。
2023 01/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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