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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请问下,21年9月,我司是加工方,未入账,也没开票,现在对方公司要求我司开加工费,对方公司也没有付款给我司,但是实际上是有这笔业务发生的,是会计漏入账了,应该怎么补入账呢?现在补开发票。那之前未计提也没做委托加工物资出去,现在应该怎么做账呢?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4:14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案:1、在未做账记录前,要核实21年9月真实发生的业务,并记录清楚。 2、对未入账的业务,应立即补入账,根据此次业务特点,最好开设单独账户,或记录在“发生但未入账款”账户上,以利于未来的统计和处理。 3、开具发票,可以作为记账的一种证明,以便未来的审计,避免出现税务的问题,也作为双方之间的一个协议。 4、对于未计提,未做委托加工出去物资,也要补入账,例如要记录采购价格,计提成本,记账的数量和价格与记账的发生时间,也记录收发货状况等内容,以便未来的审计和清理。 拓展知识:会计漏账是指会计人员在做账过程中,因疏忽、漏记或失记,导致借方账户或者贷方账户部分或者全部未记账的现象,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以,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必须细心认真,尽量避免会计漏账的出现。
2023 01/2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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