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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一苗木经营户(个人)将手上200万元价值的苗木全部销售给一家苗木公司,但是税务局现在补给该农户开具发票,我个人理解:公司账务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公司 把材料销售出去时,结转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但是个人销售苗木应该不需要缴纳个税和增值税吧。所以公司没有代扣个税,因为生产苗木属于免税政策。我的账务处理可对?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2:1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您的账务处理符合有关规定,但建议您对有关规定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计提及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林木经营户(个人)出售原木、竹材和木材时,可适用个体工商户出售货物应税凭证不征收增值税的免税政策。而该政策中还要求,销售货物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是登记注册的,且提供可追溯的货物信息资料,发票记录也要符合规定。 因此,苗木经营户出售苗木,把200万元售予一家苗木公司,但是税务局补给该农户开具发票,可以适用免税政策,而不需要缴纳个税和增值税。而公司在账务处理方面,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把材料销售出去时,结转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凭证也需要调增,也是符合要求的。 另外,建议您在使用免税政策时,应充分了解有关法规要求,为自己最大限度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2023 01/2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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