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建筑施工单位,2020年9月1日与客户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单项履约义务。合同总金额为3500万元,预计总成本为2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企业为履行合同履约义务实际发生成本800万元,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不考虑相关税费和其他因素,2020年该企业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0:56
根据提出的企业履约义务的情况,根据《会计准则》第17条规定,收入应当在履约义务的确认之日确认,这里的履约义务指的是在某一时段内的单项履约义务,无法根据合同履约进度来确认。因此,企业2020年应当确认的收入是800万元。
拓展知识:会计准则第17条规定,收入应在收入产生之日期内确认,具体的判定标准是通过判断企业是否已经完成了其承诺履行的义务来决定收入是否能够确认。在合同履约进度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按照实际发生成本进行收入确认。
  2023 01/20 11:0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