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强生公司资的机器设备,经双方协商,机器设备作价389285元,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MN66型机床2台,价款344500元,税额44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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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0:53
答: 由强生公司资产提供的机器设备总价为389285元,而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44500元,税额为44785元。这笔交易中,根据我国税收法律,买方需要向卖方缴纳增值税,即机器设备的价格总和加上税额的总和 344500+44785 = 389285元。
技术拓展:在税务管理中,增值税是货物和劳务的消费税。它主要作用是要求卖方收取交易费用,并将其注册到税务局,以此来实现税收的增加。增值税以消费者最终支付的价格来计算,即遵循“价税合计”的原则。买方在完成购买支付交易时,增值税已经包含在其中了,买方只需将总金额支付给卖方即可。
2023 01/2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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