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2021年我公司计提了20万年终奖未发放,在2022年5月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做了纳税调增,并补缴了所得税。2022年,该部分奖金仍未发放,在12月份做了冲回,那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在2022年利润总额上进行调减?如调减后出现负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要申请退税么?是否在以后年度弥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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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0:38
在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以2022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准,将2021年计提未发放的20万年终奖在2022年实际扣除,若调减后出现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申请退税,不适用弥补性纳税。对于这种情况,扣除时限应在发放奖金当期内,即2022年需在2022年12月份(包括12月份)内发放,否则当年不予计发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将薪酬性质的支出、绩效奖金,以及其他确认的支出(如:年终奖)在本期内扣除。
2023 01/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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