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每月负担三险一金1200。在2019年期间于3月兼职为乙公司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报酬8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说,获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丁公司获得收入5000元。其他资料如下:(1)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苏某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3)苏某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4)苏某的父母均已满60岁,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苏某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请计算苏某2019年度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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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0 09:11
苏某的2019年度的应税收入为47800,即:工资收入30000+网站提供服务8000+小说稿酬9000+专利技术使用权收入5000。根据苏某的情况,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如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00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3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共计5000,即可扣除5000元,此外,还可以基础扣除6000。根据上述情况,苏某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为42800-5000-6000=32000,根据当年的个税税率表,税额为2220,即2019年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应为2220元。汇算清缴时,苏某可享受税后工资收入数额扣除。根据2019年税后工资收入数额扣除标准,20200元以下不享受税后工资收入数额扣除,苏某的税后工资收入数额为30000-1200-5000-800=21800,根据以上数据可知,苏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为2220-1550=670元。
拓展知识:个人纳税人针对某一特定年度的应纳税款,可以采用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制度,以及汇算清缴制度。预扣预缴制度是指,纳税人在当期收入取得之前,即由财政部门按照月度或季度应完成当期收入所应纳税款的金额,在取得当期收入时,从当期收入中预先扣减,以完成纳税义务。汇算清缴制度是指,纳税人每一年度终了后,根据本年度的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扣减的税款,计算出实际应缴的税款,报给税务机关缴纳。
2023 01/2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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