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企业销售A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8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价税款收到存入开户银行,符合收入确认要求。编制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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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9 21:16
销售A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A、借方:
1、应收账款2850000元: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850000元,应收账款记入2850000元。
2、增值税应交款367000元:价款的13%的增值税为367000元,此项应记入增值税应交款367000元。
贷方:
1、销售收入3217000元:原价2850000元增加增值税367000元,综合总价款为3217000元,应写入到销售收入中。
2、银行存款3217000元:价税款收到存入银行,应记入银行存款3217000元,以及收入确认。
拓展知识:
企业销售产品申报增值税时,需要申报增值税发票,以及计算增值税的应该支付金额。增值税实行现记实现制,即企业一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表明已实现该销售收入及相应的增值税应交款,从而可以确认这部分收入,计入企业税前收入。
2023 01/1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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