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13900社保等扣除金额合计1731.7元13900-5000-1731.7=7168.30元,实际扣税按10%扣税716.83不是应该还有个速算扣除数-210吗?再就是她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为什么没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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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8:52
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视同扣缴义务人为享受税收优惠人员所得税税收情况,应当采取下列速算扣除数:当月应发工资收入以下收入比例不低于20%的,按速算扣除数210元扣除;当月应发工资收入以下收入比例不低于20%的,按速算扣除数无需扣除。
因此,13900元月工资收入属于应发工资收入以下收入,可以按照速算扣除数210元扣除;之后,再把5000元基本工资、1731.7元社保扣除,即13900-5000-1731.7-210=7148.3元,是实际应缴税额。
至于子女教育未抵扣,是因为抵扣子女教育只有个人报税时才会考虑,而无论是实际扣缴义务人还是个人报税,都有一定的抵扣门槛,只有达到该门槛时才可以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抵扣,所以未能抵扣子女教育。
2023 01/1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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