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需不需要对方再盖章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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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6:58
针对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收发票过程中,发票须正式开出,并依法有效保存,电子发票在开具时自动绑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不需要双方交换纸质发票,也不需要对方再盖章寄过来。但有个别情况,如票据出具国家机关、税务机关、检验检疫机关等部门的票据,仍然需要对方纸质发票作支持,不然会对后期报销产生一定影响。拓展知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升级版,具有明确收票人、发票内容清晰、发票信息全、防篡改性能强等优点,可有效防止发票诈骗等违法行为,避免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023 01/1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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