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交了增值税之后又退回来,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退回来的分录,贷方科目是否正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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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6:51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应以应交税款为贷方科目,应收税款为借方科目。
又有税费退回来,则应将贷方科目修改为应退税款,借方科目修改为应交税款。进一步说明:当企业、个体工商户交了税后,发现实际应交额比原计算税额少的,那么就需要将交税的钱存入银行,但是从财务记账来讲,应该以应交税款为借方科目,应退税款为贷方科目,这时候则需要做出调整,将贷方科目改成应退税款。
拓展知识:税收分录的原则是“负责收别人的钱的科目为借,负责付别人钱的科目为贷”,即借款者是天然借方,贷款者为天然贷方。税收分录的基本原则是:应收税款为借方,应付税款为贷方;应收税费为借方,应付税费为贷方;应收税金为借方,应付税金为贷方。
2023 01/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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